2016年10月1日,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正式独立运作,增挂清远市精神卫生中心,清远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共卫生事业部是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与统筹协调的核心职能科室,协助清远市卫生健康局推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两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区域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开展,为全市群众精神心理健康保驾护航。公共卫生事业部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精神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及发展目标、工作年、月
2.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组织架构,健全行政管理和层级管理组织体系。
3.配合市卫健局履行公共精神卫生服务职能,承担清远市精神卫生中心相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任务,协助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
4.承担清远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培训社区精神病防治医生(下称精防医生),进行面上的业务指导,疾病筛查和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开展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县级精防机构,做好信息管理的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工作。
5.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起草本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规划、项目方案、技术指南和规章制度,规范全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开展。
2.负责本市社会心理服务相关项目工作的策划与实施,统筹推动各项心理服务项目落地见效。
3.开展全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培育专业心理服务队伍,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4.指导开展本市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报告、社区心理服务开展,以及辖区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市、区)的心理服务技术帮扶,促进区域心理服务均衡发展。
5.负责全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技术指导、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保障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规范、优质开展。
6.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