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全院监控摄像扩容项目咨询项目论证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在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拟对我院重点区域监控摄像系统的录像存储时间进行扩容。为确保项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规范,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咨询论证,征集具备相关经验的供应商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设方案。

二、调研目的

(一)了解全院监控摄像存储时间扩容的成熟技术方案、主流设备选型及系统集成能力,掌握行业通行的建设标准与实施经验。

(二)遴选具备医院安防系统建设经验的合作单位,确保方案符合医院安防管理及视频图像信息保存的相关要求。

(三)结合我院实际机房条件与存储现状,形成科学合理的存储扩容方案及预算参考,明确重点区域录像保存时间达到一年(≥365天)的实现路径与容量依据,为后续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提供依据。

三、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项目范围

1.扩容对象:现有重点区域监控摄像系统的录像存储及相关配套设施,含后端存储设备扩容、管理平台授权扩容与检索能力配套及必要的网络、供配电、机房配套改造。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存储现状评估、存储扩容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建议、存储容量测算、既有录像数据迁移与平滑扩容指导、系统调试、验收支撑等,具体服务内容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技术要求

1.视频存储应满足现有重点区域录像保存时间达到一年(≥365天)的要求;重点区域具体点位以院方确认清单为准。

2.扩容实施不得中断现有录像采集,不得造成既有录像数据丢失或覆盖,应支持在线平滑扩容。

3.存储容量须按可用容量(扣除冗余、热备占用后的实际可写入容量)测算,并预留必要的扩展余量,容量测算过程应可复核。

4.安防系统应满足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要求,具备相应的冗余和应急保障机制;存储系统应支持坏盘热插拔,任一单盘或单机故障不得导致录像数据丢失。

5.涉及网络传输、供配电、布线等配套设施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医院机房与网络安全规范要求;新增存储设备的机柜空间、承重、供电容量与制冷能力应同步核算。

6.具体技术参数与建设标准以现场勘察后确定的方案为准。

四、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近五年内承接过至少两个同类型项目。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调研参与方式

(一)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均为电子版扫描件):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合同(脱敏处理)及验收证明;

3.项目服务方案(含现状调研方法、技术路线、设备选型建议、重点区域录像保存一年(≥365天)的存储容量测算、实施周期、售后服务方案等);

4.项目预算报价(含设备清单、工程量清单及分项报价);

5.服务团队主要人员证书及履历说明。

(二)提交形式: 

本次调研只接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497484581@qq.com,标题注明【全院监控摄像扩容项目咨询项目+公司名称】。

六、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起始时间:2026年9月14日;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调研非正式招标,不作为后续采购的排他性依据;

2. 医院有权要求参与单位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答辩;

3. 提交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应明确标注,医院承诺严格保密。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永安社区永安路32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3-3868656

邮箱:497484581@qq.com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

                                                                  2026年9月12日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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