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师审方干预系统 (第二轮)咨询项目论证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处方前置审核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响应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智慧医院建设要求,持续提升我院合理用药水平与患者用药安全,我院拟启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采购项目。

该系统将与我院现有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医嘱的实时、自动化、智能化前置审核,为临床药师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工具。为确保项目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功能需求的匹配度及投资效益,特此公开征集解决方案。

二、调研目的

1)遴选具备医院药师审方干预系统规划和实施经验的咨询服务机构;

2)论证项目可行性及技术方案,明确功能需求与预算框架;

3)为后续系统招标、建设、验收提供专业指导依据。

三、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基本需求

系统应通过对门急诊处方及住院医嘱的实时自动化审核,实现对潜在不合理用药风险的及时预警与有效干预,强化合理用药监管,提升药学服务质量。系统须支持与我院现有HIS、EMR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集成,确保医嘱数据流的实时性与稳定性,不影响正常诊疗业务运行。

(二)技术与服务要求

1.集成要求:必须实现与我院HIS、EMR系统的高度、稳定、实时集成,确保患者全量诊疗数据用于综合审方。

2.性能要求:系统需满足我院业务高峰期的并发处理需求,确保响应速度不影响临床工作效率。

3.兼容性要求:系统必须兼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环境(服务器、数据库、桌面操作系统等)。

4.知识库要求:药品知识库须具备权威来源(如CFDA、权威临床指南等),并提供稳定、及时的在线更新服务。

5.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项目实施、知识库本地化配置、全员培训及长期的技术支持与版本升级服务。

四、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师审方干预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近三年内,独立承接过至少2个国内三级医院的药师审方干预系统新建或全面升级项目,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用户联系人等证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须具备药师审方干预系统项目实施经验及药学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知识。

5.投标软件必须兼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环境(服务器、数据库、桌面操作系统等),并提供证明。

五、调研参与方式

(一)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均为电子版扫描件):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2个或以上过往实施案例合同(脱敏处理);

3.项目服务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周期、预算范围);

4.服务团队人员证书及履历说明。

(二)提交形式:

本次调研只接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497484581@qq.com,标题注明【药师审方干预系统(第二轮)+公司名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2026年8月21日;

2)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8月28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调研非正式招标,不作为后续采购的排他性依据;

2)医院有权要求参与单位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答辩;

3)提交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应明确标注,医院承诺严格保密。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永安北路32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3-3868656

邮箱:497484581@qq.com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

                                                                2026年8月21日

  • 医院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永安社区永安路32号市三院医疗综合楼
  • 心理热线:  
    0763-3567120(清远市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 0763-3311120(清远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24小时免费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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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63-36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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